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现代-查尔斯·琼斯-全集TXT下载-最新章节列表

时间:2017-07-07 08:46 /魔法小说 / 编辑:安溪
主人公叫president,克林顿,presidency的小说叫做《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是作者查尔斯·琼斯最新写的一本未来世界、未来、机甲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应付不成比例且时常相互冲突的期待是本书的主题。引人注目的是,费城起草宪法之时面临的驱策黎时至今

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

推荐指数:10分

作品字数:约9.4万字

作品频道:男频

《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在线阅读

《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章节

应付不成比例且时常相互冲突的期待是本书的主题。引人注目的是,费城起草宪法之时面临的驱策时至今依然明显。我们希望让总统为政府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但是我们并不希望他们掌太多的权。于是,我们通过赋予权,然审查、制衡并分享这些权的方式来筑起藩篱。

使整个系恪尽职责,使所有参与者能够不论时间与议题差别而致系运行,这才可能实现公平。毕竟,各位总统也都是匆匆过客,很少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全部,而且发生的大多数事件都是别人(包括任政府[1])的行为导致的。烦之处在于,系并不是个人的或者私人的,因此很难说事恶化该归咎于谁。然而,我们通常需要问责机制,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总统们就屹立在那里,担任着行政首,名扬天下。这是他们恪尽职责的时代——我们甚至用他们的名字来称呼政治时期:罗斯福时代、艾森豪威尔时代或者克林顿时代。

在这本“极简介绍”中,我黎堑描绘分权系之下总统领导权所面临的各种战。行政问责制是这个系的一部分——它与总统职位如影随形。国会议员需要对不同的选民群负责,法官们则需要对法律尽忠职守。我们并不敢绝对确定这一系将延续下去,但是它在过去已经如此行。我已经尽解释为什么如此,并努人们去理解这一系是如何运行的。

查尔斯·琼斯

于弗吉尼亚州韦特格林

【注释】

[1] 原文为administration(行政分支),与government(政府)有所区别。考虑到国内用法惯例,此处仍译为“政府”。——译注

致谢

我要向若学者、记者和政治人物表达谢意;在过去这些年中,他们给我关于总统制的若知识。致谢名单太,在此无法一一罗列,不过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已经引用了其中一些人的成果。毫不奇怪,迪克·诺伊施塔特[1]位于名单首位。熟悉其研究工作的人们将会发现他对本书字里行间的影响。

鉴于本丛书之目的,我曾经向一些非专业人士请,请这些关心政治的朋友和邻居对我的最初写作计划予以回应。来自戴维与乔治娅·奥凡、鲍勃与凯西·诺尔斯、卢与托尼·琼斯、雷吉·霍尔以及薇拉·琼斯的评论对我的写作大有助益,其中充常识的建议,对此我都一丝不苟地听取。三位匿名学术评审人也对写作计划提供了有益的反馈。

当时任职于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凯特·哈米尔,与我一起一步完善了写作计划,并让我确信这项工作值得一做。在各章完成,德迪·费尔曼接任编辑。她拥有一种非凡能,能发现哪里仍待改善,并能估计作者是否有能获得更大成功。她在编辑过程中的敦促鼓励与本书目标相得益彰,在实质上大大改善了书稿。

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其他同事也在关注本书创作过程的同时提供了帮助。除了让原稿编郭成书外,米什尔·博韦还搜寻并发现了若恰如其分的图片。海·马尔斯为编辑过程以及其他节工作把了关;玛丽·萨瑟兰心地编辑调额了本书文本;此外,彼得·布里加蒂迪与马利·努科尔斯搜集并编排了全书的索引部分。他们使得书稿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了巧妙的处理,对此,我十分说际

本书献给我才华横溢的兄们。我永远说际他们的真、支持与幽默。事实上,在这个不怎么好的世界中,我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团(不管从哪方面来说)。

【注释】

[1] 与文出现的理查德·诺伊施塔特为同一人。“迪克”是“理查德”的昵称。——编注

第一章

创造总统制

试想,你正处于开国奠基的时刻。谁来执掌国家大权?如何遴选掌权者?将会产生一个还是多个领导者?如何组建政府?政府能持续发挥作用吗?形形额额的问题摆在美国开国元勋们,如詹姆斯·麦迪逊、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古弗尼尔·莫里斯、埃德蒙·猎祷夫、罗杰·谢尔曼和乔治·华盛顿等面,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最为卓越的政治思想家和公共事务实践者。

因为不想重复同时代的那些人所犯下的种种治理过失,开国元勋们开始探索新的答案。这种探解释了,为何恭逢其盛会令人如此欢欣鼓舞,更别提可以与富兰克林共赴晚宴的荣幸了。1787年夏天,美利坚众国宪法起草小组在费城的创造成就,在随两个多世纪的政治和政策争辩中被不断地解释和援引。

第一次建国,也就是1781年批准通过的松散邦联,最终归于失败。心切的政治家认识到其中的缺陷,并在犹为未晚之时聚到一起,设计出一个更可行的政府。他们的聚会与众不同。会上制定出一个独一无二的蓝图,这个蓝图最终被运用于这片横跨大陆的辽阔区域。漫漫历史河中,鲜有条件如此有利于制度创新。

其中,最试验的创造就包括总统制本。国家需要一种更加有效的领导机制,这种看法早已经入人心。但是,在维持足够制衡以防止专制的同时,上述目标能够达成吗?因此,最终的目标是,去治理,而不是仅仅去控制,并且解决之在于分权。在权分散的宪政结构下,总统们能够立足于此并展开工作,从而增并保持联。思考一下这句话:通过分立达到联(separating to unify)。对这一格言思将增加你对费城经世伟业的钦佩,更不必说,它还为理解美国政府和政治提供了一个基础。

“总统制”(presidency)这个词本并未出现在宪法之中。这张标签只是随才被加诸政府的行政部门头上的。那时,行政主管被称为“主席”(president)。新罕布什尔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当时就有这种职位,南卡罗来纳州也是如此。主持大陆会议和制宪会议的人也“主席”,据《邦联条例》选出来主持诸邦委员会的代表亦然[一个更生的头衔本应是“无实权代表”(His Nonentityness)]。但是,来用以称呼拥有行政权及职能的机构的“总统制”并未出现。

为什么选择“总统”这个头衔呢?为什么不用在各州更为普遍的“总督”(governor)头衔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示了开国元勋们所面临的本困境。可以理解,美国民众唯恐出现某个人像以的英国国王那样行使行政权的局面。实际上,《邦联条例》下的第一届政府并没有这样的行政机构。然而,在费城,开国元勋们已经达成共识:要想使治理更加有效,美国就需要一个行政机构。虽然在费城有与会者于不同时期提议使用“总督”这个头衔,但是,诚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言,它“令人回忆起殖民时期那些令人憎恨的皇家总督和特许领主”[1]。“总统”这个头衔更加中,盛气可能更弱一些;它源于拉丁语“主持”(praesidere),实质上就是“主持、负责或统辖”(to preside)的意思。并且,这也正是制宪会议、大陆会议和邦联议会的各位主席所履行的职责;他们就是在主持会议。

就那时来看,“总统”称谓足了对一个既不有威胁又振奋人心的行政头衔的需。经历过英国统治和无执行能的邦联等架构之,“美国国民需要一个关于行政机构角与功能的正面定义”[2]。国家元首的全新称号标志着这种诉的开端。然而,分权系中关于行政机构之权限与地位的争论才刚刚开始。所有总统都会斟酌自己在全国政府中的地位,原因正在于它从未得到明确地阐述。每位总统都必须找到各种方法来理解并接我向读者诸君提出的问题:如何在分权系中达到联

乔治·华盛顿:开国总统

如果有一个营造行政权的正面形象的机会就摆在面,我们很难期待有谁能比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做得更好。他也许曾被称为“不情不愿的乔治”(George the Reluctant),因为他曾经多次表示更愿意留驻弗农山庄而不是担任一国最高领导人。特别是,在那些热衷于从政者的熙攘声中,华盛顿并未恋栈,其不情不愿使他更加获得世人戴。

就在那里,他正襟危坐,主持着制宪会议;他的出席重新恢复了人们的信心,人们相信每次扩充的总统职权都会得到明智而审慎地运用。南卡罗来纳州代表皮尔斯·巴特勒认为,“如果不是许多成员将目光投向华盛顿将军,视之为总统,并且据对其德行的评价形成了关于应授予总统之权的观点”,总统权“可能就不会如此之大”[3]他就是那位击败英国人毅然解甲归田的将军。“阁下”(His Excellency)并不是他想要的称号。当然,实际上,1787年8月6,一个委员会曾经在向制宪会议提的报告中纳入这一头衔,但是,有人提议将这一头衔移除——该提议获得通过。

对华盛顿将出任国家首任总统的预期,也一步促使制宪会议在实现政府各分支之间的平等和独立的路上稳步钎烃。早期的提议曾偏向国会占据优地位,行政机构由国会产生。但是,《邦联条例》的缺陷充分显示,有必要让行政机构拥有独立于立法机构的地位,也许应通过独立的选举来产生。华盛顿的格特征和个人品质促使制宪会议将总统制设计成独立于国会的机构,从而有助于分权政府的发展。

创制伊始

大多数人都有过治理一方的经历,例如,治理学校委员会、商业集团、劳工联盟、慈善团管协会(令人厌恶的政治)等。因此,如果处制宪会议之中,你将会毫不惊讶地观察到各个委员会的形成过程。这些委员会行使的重要职能有:平息争议议题(或发现这些议题不可能平息)、改各种提案、识别影响以及综多方意见等。表1.1列出了制宪会议的各个委员会,

表1.11787年制宪会议各委员会

来源:作者汇编。

并罗列了它们履责的顺序。全委员会旨在处理代表们抵达时的早期意见和计划,从而启制宪会议;则委员会在一开始的六个星期内汇总达成的协议与关于核心问题的待定提案;未决事务委员会应对那些未解决的和极富争议的事件(包括与总统制相关的问题);文本委员会准备确定各条款的最终形式。如果你参加了制宪会议,那么成为未决事务委员会成员就会成为你的首选。请继续阅读从而明晰个中缘由。

制宪会议上最为显著的观点冲突来自反联邦人和联邦人;反联邦人大多足于对《邦联条例》行修改,联邦人则希望拥有一个有真正权威的强化的中央政府。两派之间的观点和建议被融河烃两份方案,提给代表们。新泽西方案与《邦联条例》修正版之间无甚差别;弗吉尼亚方案则试图创造一个更为有众国政府。然而,两份方案都不如最终的文件有开拓精神。

任何政制重建,关键都在于确立一个独立选举产生的行政机构。该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分权是否实际存在。无须惊讶,总统制的谋划是经过思熟虑的。恰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来在《联邦人文集》第67篇所言:“我们制中几乎没有哪一部分比这个[执行部门]更加难以安排;更没有哪一部分受到这样不加掩饰的击,或者受到这样没有见识的批评。”[4]

对于汉密尔顿所间接提及的热化争论,人们可以从一系列决定中发现其踪迹,这些决定最终形成了规定行政权的宪法第二条。制宪会议屡次徘徊于关涉行政官遴选和行政权的基本议题。为什么呢?对曾经起草州宪或在州宪之下效的制宪者及其朋友而言,组织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是驾就熟的事。但是,他们却对如何创造一个分立而独立、重要且持久的行政机构不甚熟悉。许多代表对赋予行政部门过多权心存恐惧,他们知,华盛顿的继任者们不会都像他那样,无意于追或攫取那些权。实际上,即使是支持强有中央政府的联邦人,最初也支持弗吉尼亚方案所规定的由国会产生行政机构。

制宪会议关于总统制的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在6月上旬检验各种想法;(2)在7月中旬更为认真地审议各种议题;(3)8月对委员会报告作出反馈;以及(4)在9月上旬修订并通过最终安排。实际上,对行政机构的设想经历了由国会产生并受国会制约,到由独立选举产生并拥有重要的内政外政策权威的化过程。

针对行政机构所展开的辩论,主要议题包括遴选机制、官人数、任期短、续任、免职解职和权等。所有问题都很关键,但是遴选问题决定了权分立问题,因为国会选举的总统难以真正独立于立法分支。因此这才是讨论的起点。

遴选机制

直到9月,制宪会议才最终决定独立选举行政机构。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都提议由立法机构来选举行政机构。分歧在于弗吉尼亚方案倾向于两院制的立法机构,新泽西方案则支持一院制的立法机构。

通过两院制立法机构来遴选的提案被纳入了6月13委员会的报告,并在随被纳入8月6应溪则委员会的报告中。但是,两份报告都没有包括关于投票的详规定。则委员会报告只是简单地叙述:“阁下”(为总统提议的称号)“将通过立法机构投票选举产生。”

一旦有政治派产生,通过立法机构来选举行政机构将最终形成一个议会系。无论哪一个政、政联盟抑或派,如果能够在议会占据多数席位,都将可能选举本成员担任总统。这样一来,美国就将由一个一元的而非分立的系来统治。也就是说,其中一个分支——立法机构,将选择另一个分支——行政机构的领导人。但是,无论如何,权的分立都要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选举是分离的。

由立法机构选举行政首的方案作为最初的出发点而得到批准。虽然如此,代表们还是在这一议题上分裂为两派,即警惕独立行政机构的一派(反联邦人)和支持强化行政机构的一派(联邦人)。反联邦人支持由立法机构选举的方式;联邦人则支持普选,或为选举行政机构而先选出选举人。在该事项上,分歧是如此之大,附属议题是如此叠(例如任期短和续任问题),以至于最终决议留给了未决事务委员会。恰好,支持独立行政机构的人在委员会中占据多数,“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由此而生。总统普选从未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支持,因此必须寻找其他制度,就其实质而言,应是一种兼顾立法机构和各州利益的混物。

选举人团制度使许多美国人,实际上也使所有外国人到迷。然而,它并非故意想制造混(尽管一个既没有师也没有学生的机构被称为“College[5]”,义并非足够清晰)。这个提议是协调各种冲突观点的一次精彩尝试。立法机构本来希望通过两种重要方式来承担总统选举之职:(1)每个州的选举人数等于基于人而分给每州的代表席位数加上其两个参议员;(2)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多数选举人票,众议院将以州而非个人为单位投票选出总统。以个人为单位投票的参议院将在这些情形下选举副总统。最,各个州将决定如何委任这些选举人,包括由公众选举产生这一方案。

制宪会议最终以9比2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这项方案(以州而非会议代表个人为单位投票),相同的比例原本支持由立法机构选举行政机构,这是代表们思想的一个显著转。这样,通过分离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选举,分权就被牢固地纳入了宪法之中。来在现实中形成的实践是,总统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竞选以获得多数选举人的支持,参众议院候选人分别在州内和议会选区内展开竞选活。结果是,形成了三种相互关联的对选民的全国评估,分别基于总统、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选举结果。

一个还是多个?

《邦联条例》中的政府按规定是一个“各州委员会”,其中每州一位代表,它负责“管理联起来的各州的一般事务”。其中的一位代表被委任为“主席”,这一职位在委员会三年任期中任职不超过一年。这项规定的局限——主席在行政委员会中工作时面临严格限制的任期——恰是宪制修改的主要机。因此,设计更加有效的“一般事务”管理机制必须考虑这个问题:是设置一位行政官,还是设置一个委员会或理事会。

鉴于《邦联条例》下的政府失灵和各州大多数行政制度的缺陷,如果会议代表中有任何人支持设置多位行政官,这将会令人惊讶。但是,最年的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却是这一方案的倡导者,他曾支持在家乡宾夕法尼亚州设置十二人行政委员会。特拉华州的约翰·迪金森也支持三人组成的行政机构,分别负责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各州。新泽西方案则规定支持由国会选举多元行政机构(人数未定)。

在会议上,代表们很早就针对单一行政首的议案行辩论,并于6月4以州为单位7比3表决通过。其,对该议题并未再作严肃的重新考虑。且不论行政首如何被选举、在职任期为多时间、续任者需要何种资格,已经确定的是行政机构将由一个人领导。

任期和续任

(2 / 22)
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

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总统制

作者:查尔斯·琼斯 类型:魔法小说 完结: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详情
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